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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持续加强村(社区)“三自”组织建设
汝阳县在“三清”的基础上全面提升“两建”成效,持续壮大村经济合作组织,推动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实体化运行,健全完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加快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打牢坚实基础。下发了汝民社管(2023)6号《关于孵化培育“三自”组织的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健全完善村(居)民自治运行机制,持续加强村(社区)“三自”组织建设,实现村(社区)自治组织高效运行,切实发挥“自治组织、自乐组织和志愿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
7月份,汝阳县民政局举办2023年汝阳县村(居)“建强村民自治组织”规范化设置培训会议,会议由县民政局副局长吴关学主持。汝阳县各乡镇主管民政分管领导及民政所长2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此次培训会由县民政局社区政权股负责人对怎样抓好“建强自治组织”试点村规范建设进行讲解,并对办公场所、制度版面、组织架构完善、基础台账资料建立等方面进行规范。进一步为全县村(社区)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开展奠定了理论基础、指明了工作方向。通过培训,参会人员进一步提升了建强村民自治组织,“三自活动”备案、制度、章程等的认识,为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和“三自活动”的开展提供了理论基础。
8月5日以来,汝阳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各乡镇“两类组织”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指导,走访群众,了解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以及村民自治组织发挥作用情况。对“建强村民自治组织”进一步安排部署,由点铺面,全面开展推进乡村治理,用治理“强起来”推动乡村“兴起来”。并结合实际在乡(镇)、村(社区)举办培训,对县民政干部及工作人员、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社区)档案员进行手把手业务指导。
县民政局社区政权股负责人在各乡镇巡回培训会上结合实际仔细讲解了,建强村民自治组织,提升乡村自治水平。在乡镇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建强以自然村或村民组为单位的村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做到群众利益延伸到哪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就覆盖到哪里。健全“三自组织”健全,做到“七有”:有队伍、有制度、有场所、有备案、有活动、有档案、有效果。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上墙,按照相关程序制定有监督机制和奖惩约定,在乡(镇)备案,在室外醒目位置公示,发挥作用较好。村务公开每月6日前,要更新到位,公开内容全面、完整,整理有村务公开档案资料。
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工作组人员也在巡回培训会上,着重讲解了建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在乡镇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建强以村民组或行政村(社区)为单位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把“当前清”和“长远管”结合起来,对整治规范后的村集体“三资”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接受群众监督,并在镇备案;严格落实乡村两级监管责任,每年至少一次对村集体“三资”盘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避免集体资产流失。
通过本次培训,汝阳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充分认识到村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及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持续加强村(社区)“三自”组织建设,为乡村振兴、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截止8月16日,全面提升“两建”成效巡回培训会已在陶营、蔡店、靳村等乡镇进行了10场,培训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档案员等400余人。
汝阳县民政局 褚建明 赵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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