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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浓浓民生情 融融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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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5 16: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河南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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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浓民  融融暖民心
      ——回眸汝阳县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光辉成就
七十年峥嵘岁月,七十年铸就辉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启了民政事业发展的新篇章。汝阳县民政人团结拼搏、苦干实干、攻坚克难,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出发点和着力点,把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作为民政工作的主线。在人民最危难和遭受贫困困扰时,汝阳民政部门代表党和政府伸出了救援之手,为帮助灾民重建家园;为贫困群众送来了温暖。70年来汝阳县民政事业稳步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1981年以来连续荣获洛阳市民政工作先进集体。连年来,汝阳县分别被授予“省市双拥模范县”、“省市养老服务示范活动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2004年,荣获国家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达标先进单位。2017年,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2017年,荣获河南省民政专项信访先进集体。让我们一起重温70年来汝阳民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方面取得的新成就新成效新突破,更好地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展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1948年,汝阳县夏旱秋涝,谷物歉收,不少人民群众生活困难。虽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汝阳人民政权刚刚建立,社会秩序尚未安定,为救济群众渡过灾荒,以县长魏维良为主任,成立救灾委员会,发放无息贷款304万元,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孤寡无依靠者,逐乡赈济,并责成各乡村在生活上给予供养。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把全县1109名鳏寡无依者定为“五保户”(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对吃、穿、住、治病、烧柴保证供给,规定每人每年口粮240公斤(其中细粮5070%),年给单棉衣各1套,三年换一条新棉被,生活水平高于一般群众1015%。1982年。全县五保户 有1026户,1234人。其中集体供养415人,亲属供养348人,独立生活471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经济形势好转,人民生活显著提高,县委和县政府进一步重视社会救济工作。1983年,蔡店乡开始兴办“敬老院”1处,建房36间,收容孤寡老人30人,院内有管理服务人员和炊事人员,无依老人生活得到安定和改善。1984年,全县14个乡(镇)都先后兴办起敬老院。到1988年底,共收容无依老人352人。在吃饭、穿衣、住宿等方面都作了妥善安排,生活标准大体相同,每人每月全供细粮20.529.5公斤,并有菜金和少数零花钱,院内有电视机、象棋、扑克等,供老人娱乐,逢有戏剧、电影,院里组织老人免费观看,使这些无依老人欢度晚年。1988年后,各乡(镇)敬老院在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大办经济实体,开展以院养院活动,年创利润10万元以上。1995年,全县14所乡(镇)敬老院,有1所取得省级、9所取得市级文明敬老院称号。1996年,投资7万元,在付店松门、东沟两村建立村办敬老院,两个敬老院共建房17间,收养五保对象22 人,五保供养体系进一步得以完善。1997年、1998年,县、乡两级先后投资近500多万元,改、修、扩建房 屋500多间。各敬老院设施齐全,环境幽雅,均达到了花园庭院化。到2000年底,全县15所敬老院管理有序, 制度规范,共收养五保老人398人,每人每年供粮451斤,款659元,尊老爱老的社会风尚得到弘扬。2016年,投资资金406万元,对全县14所乡镇敬老院服务设施、环境绿化进行整合改造提升。通过开展乡()敬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塑造敬老院“安全、诚信、优质”的服务品质,让敬老院中每一位老人都能生活的安心、静心、舒心。目前,全县14所乡镇敬老院有服务人员113人,特困供养对象2611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452人,分散供养对象2159人。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5052元,集中供养标准达6252元。2018年,县政府整合扶贫资金1042万元高标准建设农村幸福院35所,为35个贫困村147名独居、空巢、留守老人提供了住宿、就餐、娱乐等服务。同时,全县共新建、改建农村老年幸福院113所,日间照料中心11所,为全县106个村、14个社区3.6万名老年人提供了日间休息和娱乐活动等服务。
        2015年,汝阳县开始发放高龄津贴,覆盖城乡惠及全体80岁以上老人的高龄津贴普惠政策,努力提升汝阳县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发放标准为:80-89岁每月50元,90-99岁每月100元,100岁以上每月300元。扎实推进银龄安康行动,为全县困难老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险;敬老爱老活动积极开展,社会尊老敬老爱老风气浓厚。汝阳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部署,努力推动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构建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2017年投资1700万元,建成了汝阳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是一座儿童救助、老人养老,带医疗设施的康复中心,有床位数160张。
  
社会救济救助保障全面覆盖
对城镇人口的社会救济。1961年,由于国家经济严重困难,全县从机关、厂矿、学校精简下放职工8000余人回农村,其中部分老弱病残生活有实际困难。1965年,县依照国务院224号文件精神,对1957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的退职职工,按月发给原工资的40%。1983年,县批准161名退职老职工享受生活救济费,全县年支付救济金4万余元。1985年县批准144名退职老弱病残职工享受定期救济,年支付救济金1.4万元。1997年,县政府出台了《汝阳县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规定》。1998年,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始实施,61日起,城镇低保居民1651人每人每月领 到保障金30元,到年底共发放保障金2.57万元。1999年,城区低保户增加到2654人,每人每月领取保障金 54元到75元不等。对1957年前参加工作的退职职工,1988年对其进行摸底并调整定补人数和定补标准。到 1999年底,全县享受40%救济的192人,一般救济的115人,年支付救济金9.6万元。
城乡低保从无到有,从重点保障到逐步实现普惠。1989年,汝阳县在全国较早探索建立城镇低保制度,受到上级民政部充分肯定,城镇低保标准由1989年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500元;享受城镇低保14999户,19800人。农村低保标准由2003年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3600元。享受农村低保853户,11016人。截止2018年底,汝阳县农村低保对象达到834910710人,分散特困供养对象有2073人,低保对象中建档立卡人数有6650人,特困供养对象中建档立卡人数有1540人,建档立卡兜底人数占总保障人数的64%
2016年,投资1400万元,新建汝阳县社会福利中心1个,占地面积1.5公顷,建筑面积7645平方米,设置床位160张。201710月开始运营,集中解决辖区内孤儿、弃婴、城镇“三无”老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孤老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帮扶他们基本生活保障和福利服务。中心运营以来,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80人次,长期滞站的流浪乞讨人员5人。孤残儿童实现国家供养,分散供养孤儿每月保障标准800元,集中供养孤儿保障标准达1200元。
全面建立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慈善组织建设实现了县区全覆盖。投资621.83万元高标准建设农村老年幸福院19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0个。解决19个贫困村留守老人养老难问题,委托第三方社会组织对全县所有特困老人进行失能、半失能鉴定,全面落实特困老人和困难老人护理补贴,为2599名失能、半失能老人发放护理补贴165.63万元。
    医疗救助体系更趋完善,大病救助由2004年的17种疾病,增加到28种疾病,救助比例达到80%,大病救助封顶线提高到一次性发放6000元。截止2018年共发放大病救助资金420万元。全县救助站1个,救助管理所14个,220个服务点。救助对象人数296个。2018年,上半年共救助困难群众1589人次,发放救助金81.92万元,其中救助建档立卡户691人次,28.8万元。同时为乡镇拨付临时救助资金57万元,确保临时救助工作扎实开展。2018年,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15285773.34万元,慈善募捐20万元,救助180人次60万元。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效能提升
 194710月,中共汝阳民主县政府建立后,首先在付店建立区公所(后称第一区公所)。此后,随着县境的全部解放,先后建立第二至第七(三屯、上店、城关、竹园、刘店、内埠)区公所。19485月,撤销第五(竹园)区公所。至此,全县境内(不包括临时划给伊川的蟒庄、蔡店、布岭、秦停等地区)共6个区政权,下辖74个村政权。19493月,由6个区调整为5个区,区公所改为区政府,逐步撤销74个行政村,设立43个区辖乡镇。到1949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时,全县共5个区政府,下辖57个乡政府。195111月,蟒庄区划为内埠、蔡店两个区,三屯区划为三屯、刘店两个区,全县共7个区人民政府。19535月,根据上级指示,区不为一级政权,各区人民政府一律改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区公所。19559月,撤区并乡,全县设第一(内埠)、第二(三屯)、第三(上店)、第四(付店)4个区公所及城关、城东、云梦、罗沟、张河、黄龙、井沟、杨庄、古严、西庄、洛峪、郜园、小店、紫逻、龙泉、小寺、车坊17个县直辖乡政府。年底,进一步撤区并乡,全县设城关、杨庄、小店、二郎、刘店、三屯、虎山、上店、柏树、内埠、陶营、常渠、蔡店、付店、靳村、王坪16个中心乡人民委员会及付店区公所,付店区公所辖付店、靳村、王坪3个中心乡人民委员会。195611月,撤中心乡,全县设27个乡人民委员会,其中县直辖16个,付店区公所辖11个。19573月至19586月,先后撤销杨庄(并入城关)、竹园(并入上店)、大安(并入内埠)3个乡人民委员会。19588月,撤付店区公所,将原24个乡人民委员会合并为9个乡镇人民委员会,即城关镇、三屯乡、上店乡、小店乡、付店乡、王坪乡、靳村乡、内埠乡、蔡店乡。19588月下旬,9个乡(镇)建立9个人民公社,并实行政社合一,公社管理委员会就是乡人民委员会,公社社长就是乡长,公社下设管理区,管理区下设生产大队。19617月,缩小公社规模,恢复区级建置,全县设城关、三屯、上店、小店、付店、内埠、蔡店7个区公所,下辖33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25月,撤销区的建置,将33个公社管理委员会合并为16个。19634月至7月,先后撤销玉马、竹园、常渠3个公社管委会。196412月,撤销柏树、十八盘、陶营3个公社管委会。1965年后,全县有城关、上店、三屯、刘店、小店、付店、靳村、王坪、内埠、蔡店10个公社管理委员会,下属186个大队。19681月至5月,全县10个人民公社及186个大队先后建立革命委员会。19759月,经洛阳地区革命委员会批准,增设陶营、柏树、竹园、十八盘4个公社革命委员会,全县共14个公社革命委员会,195个大队革命委员会。19792月至19811月,14个公社先后撤销革命委员会,选举成立公社管理委员会。19824月,撤销城关公社管理委员会,建立城关镇人民政府。198312月至19841月,基层政权组织进行体制改革,撤销13个公社管理委员会,建立13个乡人民政府,全县共14个乡(镇)人民政府,原213个大队革命委员会改为村民委员会。
19941月,从内埠乡划出大安、曹刘庄、茹店、马营、罗凹、高河、杜庄7个行政村建立大安乡。12月,撤销小店乡,建立小店镇。1996年,蔡店乡张沟行政村分为张沟、鲍村两个行政村。19976月,撤销上店乡,建立上店镇。1998年,蔡店乡草营行政村分为草营、崔庄两个行政村。20008月,撤销付店乡,建立付店镇。2000年底,全县共411215个行政村。200510月,撤去竹园乡、大安乡。竹园乡并入十八盘乡,大安乡改为工业区。200510月,蔡店乡仝沟行政村分为仝沟、屈营两个行政村。2006年,全县共4镇(城关、上店、小店、付店),9乡(柏树、十八盘、靳村、王坪、三屯、刘店、陶营、内埠、蔡店)和1个工业区,216个行政村。2010928日,经省政府批准,撤销内埠乡,建立内埠镇。20111月,经省政府批准,撤销刘店乡,建立刘店镇。经省政府2011613日批准,撤销汝阳县三屯乡,建立汝阳县三屯镇。201385日,经省民政厅批准,陶营乡撤乡建镇。2013年,开始在城关镇始设社区。2019年,全县共有:城关、上店、付店、三屯、刘店、小店、陶营、内埠8个镇,柏树、十八盘、靳村、王坪、蔡店5个乡和1个大安工业区,216个行政村和14个社区。
城乡群众自治组织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逐步得到加强。汝阳县村委会换届选举从自1997年开始部署,到2018年,了成功进行九届换届选举,全县共选出新一届村委会1944个,监委会1500个。开展创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活动,全县农村建立村务公开栏220个。行政区划调整获得重大突破,2013年以来增加城镇社区居委会12个,加速了城镇化建设。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投资2683万元开工建设村级社区服务中心46个,为群众办事、医疗、文化活动提供服务。
 
地名管理服务稳步前进
新中国成立后,汝阳县对地名管理工作非常重视,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194912月,将县城路、街、胡同进行命名,在县城实行汝阳有史以来的门牌编号。统一制作的10厘米x 8厘米,蓝底白字木门牌,按所在街道编号,左双右单定在住户大门框的上方。 195712月,阳县第一幅地图绘制成功,全县总面积2030190亩(1353.46平方千米)。1960年,民政局成立后重新将县城大街小巷24条街道命名。东大街、西大街、南大街、北大街、书院街、黉学街、文庙街、明禄街、当铺街、杨家门、甪里街、南衙街、奎楼街、阅楼街、阅楼后街、火神庙胡同、关爷庙胡同、王家胡同、东马道、西马道、菜园巷、东环城车路、西环城车路、南环城车路、北环城车路。197711月,汝阳县和河南省测绘局共同印制出版汝阳县地图。地图比例为1:7500019816月,县成立地名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7名组成普查办公室。同年7月,普查工作开始,19837月结束。全县共普查现行地名2613个,其中政区和居民点(含自然村)2295个,企事业单位39 个,自然实体199个,场、台、站20个,古迹、纪念地12处,建筑物48处。第一次普查,澄清了现行地名的成因,对一些地名进行了规范化处理,按照《地名管理条例》,对地名本着含义健康,尊重历史,群众乐于接受的原则,对7个重名的大队,124个重名的村进行了更名;对33个含义欠妥、57个用字不当的地名和一些名地不符、有名无地、有地无名的情况进行了标准化处理;对“文革”中随意更改的5个地名恢复了原名。实现了全县范围内乡(镇)、行政村不重名,一个乡范围内自然村不重名。各类地名标准化、规范化,还在县城各主要街道、全县各干线公路及车站设置了牌标。同时,标绘了全县的15万、15000的地形图。1983年,汝阳县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结束,全县共普查现行地名2613个,其中政区和居民点(含自然村)2295个,企事业单位39个,自然实体199个,场、台、站20个,古迹、纪念地12处,建筑物48处。1993年,县民政局地名办公室对县城城区路、街、胡同、居民区进行命名,绘制了县城城区平面图,并实施门牌管理。门牌上冠以路、街、胡同名称,按照由东到西、由南到北的顺序排列。按路、街、胡同走向, 东西走向的南侧编单号、北侧编双号;南北走向的东侧编单号、西侧编双号;一个单位或住宅楼群、平房形成的院落,只在正门编门牌号;一幢楼房的临街分设几个单位,每个单位主门编一个门牌号;凡路、街、胡同有多幢楼组成的居民小区,设楼栋牌、单元门牌和住房门牌。主街上只有一幢居民楼为一院落者,编设单位门 牌、单元门牌和住房门牌;单家独院的只设门牌;对居民集中居住区以新村、区命名,逐户编门牌号。1995年起,在县、乡以上公 路沿线的主要村庄树立村标,其中付店、陶营、大安3个乡村村树标。同时,在陶营村东南的华严寺和古严庄村后的三道岭分别刻石立碑,以纪念光绪年间的“华严寺饥民起义”和抗日战争时期的“三道岭抗日阻击战”。2000年,对县城新增道路20条,桥梁1座进行命名。2017年,为适应汝阳县城建设速度,启动了新一轮道路桥梁命名工作,共命名主次干道19条、支路28条,桥梁5座。1997年,县域界线勘定复查工作全面展开,到1999年,216公里洛(阳)平(顶山)线汝阳段和52公里的汝 (阳)嵩(县)线、73.6公里伊(川)汝(阳)线全面堪定,并测绘建档。边界全线共埋设界桩14个。2018年,为维护法定界桩的严肃性、权威性。汝阳县民政局配合洛阳市区划地名和嵩县、伊川共同完成洛(阳)平(顶山)线汝阳段的市级界桩和汝 (阳)嵩(县)线、伊(川)汝(阳)线段的县级界桩更换及测绘工作。与邻邦县建立健全平安边界建设工作机制和平安边界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界线管理及维护情况,分析问题,研讨对策,化解矛盾。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边界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界线管理工作水平。多年来,边界线保持和谐稳定,没有发生任何纠纷。20157月,汝阳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全县8个镇,5个乡和1个大安工业区。群众自治组织名称220个,其中行政村206个,1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居民点1898个。具有地名意义的单位707个;水利、电力、通信设施158个;陆地水系32个;陆地地形83个;交通运输设施824个,纪念地、旅游景点78个。消失自然村136个。2017年,投入50多万元用于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深化地名公共服务。编纂出版《汝阳地名词典》《汝阳地名故事》及《汝阳县地名志》满足了社会需求,有力推动了地名文化的保护和发展。2018年,策划拍摄制作了《杜康村》《醉美汝阳》《王坪古镇》《云梦村》等为主题的汝阳地名文化系列纪录片,并在光明网、汝阳电视台播出,社会反响良好。2019年,汝阳民政局联合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扩大地名文化影响力,为地名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社会组织发展持续加快
1991年,汝阳全县开展社团登记工作。5月,配合县纠风办对县域内的社团组织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整 顿,首批被批准注册登记的社团27个,均于610日前报市局备案。1994年,县政府成立社团管理领导小组, 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团体管理工作的领导。之后,每年都对社会团体组织进行复查登记,符合条件的予以保留, 不符条件或不服从管理的依法予以撤销。同时,随时对符合条件,提出申请登记手续的社会团体组织按照社团 管理条例依法予以注册登记。到2000年底,全县合法社团组织17个,均能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管理部门的 领导下,依法按章开展活动。2019年,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逐步健全,县、乡镇两级社会组织已达344家,其中社会团体186家,非公有企业158家。实现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全面脱钩,开展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共计74家社会组织获得A级以上评估等级,促进了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县民政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已成立独立党支部5个。
社会事务公共服务水平扎实
70年来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经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同年51日开始实施,是新中国成立后出台的第一部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法律。汝阳县民政科积极贯彻宣传废除了包办强迫、重婚纳妾、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建立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新的婚姻制度。2013年以来,婚姻登记服务进一步规范,实现了由婚姻登记管理到婚姻登记服务的转变。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先后创成国家3A级登记机关,荣获国家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达标先进单位。殡葬管理的深化,推动了绿色殡葬,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201811月开始,到20195月,汝阳县严格按照省民政厅要求,完善电子档案管理,对全县1986年到1993年,建档以来尚未补录的和散落在全县14个乡镇的婚姻登记历史档案进行补录。全县已将26151份历史婚姻档案全部补录到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对补录完毕的纸质历史婚姻档案按年份分别移交县民政局档案室统一保管,为逐步实现全省婚姻登记信息资源共享和全国联网奠定了坚实基础。
2002年,汝阳县为破除丧事中搞封建迷信的陋习,提倡厚养薄葬,节俭办丧事,反对大操大办,改革丧事的传统陋习,投资385万元建立殡仪馆。41日,汝阳县率先在全省试行国家公职人员遗体火化和骨灰集中安葬。扎实推进殡葬改革,积极推行火葬,倡导生态葬,革除丧葬陋习,有效解决传统土葬占用土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等问题,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17年来,死亡人口火化率明显提,已达到70%以上。2017年,汝阳民政部门加强综合治理能力,大力整治乱埋乱葬等丧葬陋习,建立绿色殡葬奖补激励机制,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在全县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免费火化殡葬政策,完善公益性殡葬服务网络。2018年,汝阳县殡仪馆又安装了火化炉尾气净化设备。
习近平指出,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改革创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70 年的巨变,70 年的辉煌,回眸历史是更好地面对未来。新时代,新征程,汝阳民政工作者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扎实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加强和完善各类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基本服务水平,努力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上新台阶。
河南省汝阳县民政局   褚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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