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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将新安县水务集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新安县磁河河道整治工程项目的环评工作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全文 新安县水务集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新安县磁河河道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在洛阳网公示。 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地址:pan.baidu.com/s/1Dr5DRT0TJxTntZxpiWZUZA 提取码:Q2H2 新安县水务集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新安县磁河河道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纸质版可以在新安县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进行查阅,具体地址为新安县老城隋州大街98号8楼。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磁河(磁涧桥—江村段),涉及磁涧镇磁涧桥至南李村镇江村段磁河沿线居民。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已于2018年7月由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配套文件也予以公告,与该办法一并施行。公众均可以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地址:pan.baidu.com/s/1L6CEme5ssOGYnis0DQaMUQ 提取码:Q2H9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填写公众意见表后,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进行反馈,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新安县水务集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安县老城隋州大街98号8楼 联系人:李梦成 联系电话:0379-67238369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新安县水务集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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