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国龙城市燃气门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新安国龙城市燃气门站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一、建设项目概要新安国龙城市燃气门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输气管道,建设地点为洛阳市新安县城关镇牌楼村。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项目建设单位:新安国龙燃气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新安县新城畛河路西段马沟村联系人:刘传宇联系电话:15890638180邮箱:13526807891@139.com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评价单位: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博体路1号郑州报业大厦B座16层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371-66857887邮箱:kerenkeji@qq.com四、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 //pan.baidu.com/s/1zvZrMVFdTZY8oidDCKikuA提取码:bwdc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新安国龙燃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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