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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阿飞大哥
发表于 2022-8-17 09:13
论书道
书之冠文乃官也,文之为书乃贺与和也!-----书道论【张飞曾】注:有些书法把书法人放在文创前面,说明官位或受尊崇者。一般书法把文章人名字写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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