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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20-6-4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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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河南郑州
第一,违法的只要多就不能管吗?所以违法有理?
第二,三轮四轮均为电力驱动,为什么不是机动车?机动车不只是轿车、大巴这些!农用三轮,摩托车都是机动车!
按照规定,机动车是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以及部分游乐设施(如电动摄位车、电动滑板车、电动脚踏车等)。可分类为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电动车等。
低速车也是机动车!是明确定性的机动车!不要自欺欺人!
第三,交通法是国家法律,处罚违法有法可依!机动车应当持有相应驾照,交通法立法多少年了?电动三轮四轮出现的时候,作为机动车就应该持有驾照!
第四,过渡期问题。请问什么叫过渡期,近的洛阳交警年初一月份就明确规定了四轮必须持有C3以上驾照,可是有人当回事吗?非要开始执法了才说没有过渡期?是不是查处到杀人放火的也可以说没有过渡期呢?
电动三轮在交通法里面明确规定了就是电动摩托三轮车,持D照!
综上所述,无非是法盲违法被查后的叫嚣!违法有理!
三轮四轮电动即使时速只有25km,也存在很大的危险性,尤其是大部分驾驶员无牌无照上路,肆意违法!道路交通参与者不仅仅是你一个人!你不怕死,你肆意违法,别来害别人!其他交通参与者想安全畅通的上路!
支持交警政策,希望落到实处,严查严惩犯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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