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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元旦仅剩一天,洛阳老城区67岁的环卫工刘福寿老人冒着零下七度严寒工作完八个半小时后,在回家途中晕倒在了路边,被路过的行人发现紧急拨打120送往医院,医生诊断为脑出血,截止今日已在ICU重症监护室7日,至今昏迷不醒……
据刘福寿老人的儿子介绍,刘福寿属于老城区环卫合作的金润物业公司的员工,经过和金润公司多次沟通,该公司明确表示不可能垫付医疗费用,公司已为老人购买了意外保险,如果意外险能报了就报,不能报了和公司没关系。现在老人每天医疗费用需要五千左右,因为老人的子女生活并不宽裕,已欠了医院好几天的医药费,他们求助无门,寄希望母亲工作单位能给予帮助解决医疗费用,毕竟是在下班途中出现突发状况。
据了解,刘福寿老人已在所在单位工作一年左右,事实劳动关系明确,出现意外情况后,用人单位理应主动出面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帮助员工解决困难,积极垫付医疗费用,抢救治疗员工生命。而不是相互推诿,态度冷漠的令人心寒。这种需要扫地了就视人为员工,出意外了则翻脸不认人的心态实不可取,也和新时代党和国家“把人民生命放在第一位”的精神严重相违背。
试想,这样视员工生命如草芥的单位,怎么能认真做好城市环卫工作?怎么能用心地去为人民服务?
环卫工人是城市的“美容师”,卫生城市源于她们的任劳任怨和高强度劳动付出。小编在此呼吁全社会爱心人士关注环卫工生存状态,为弱势群体说话发声。同时也希望引起相关部门领导关注,督促该环卫工单位正确处理此事,为社会传递正能量和价值观导向,事态发展我们将持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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