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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归于“诚” 重其实而不彰其名 -----司马光注《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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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4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河南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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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归于“诚”  重其实而不彰其名
司马光注《老子》
司马光作为一个“以朴儒自守”之人,被时人公推为“醇儒”之人,其学术思想的本源自然是儒家圣人之道。程颐曾说:“某接人多矣,不杂者三人:张子厚、邵尧夫、司马君实。”苏轼在《行状》中说,司马光“于学无所不通,惟不喜佛老。曰:其微言不能出吾书,其诞吾不信也”。
司马光面对当时“天下不尚儒久矣”、朝野上下“崇尚释老,积弊已深,不可猝除”的状况,在忧心如焚之余,立志“修明圣道”,力辟佛老。其辟佛之言,姑且不论,这里只谈他对道家的看法。从总体上说,他认为“老庄之徒,不知圣人之道”,因而他主张“尊道德礼乐,黜老庄申韩”。他批判“老庄贵虚无而贼礼法”,指斥“老庄以虚无之谈,骋荒唐之辞,……彼老庄弃仁义而绝礼学,非尧舜而薄周孔,死生不以为忧,存亡不以为患,乃匹夫独行之私言,非国家教人之术也”。可见,司马光主要站在儒家礼教的立场上,批判老庄缺乏社会责任意识。
但是,司马光处在儒学重构的时代,他自觉地参与到新儒学的塑造过程中。而要塑造新儒学,以应对佛老的挑战,其思想资源自然不能完全局限于儒家经典。因此,司马光一方面主张“人苟尽心于圣人之道,则众说之不足学”,另一方面又觉得不妨接触一下圣人之道以外的东西,以博采众家之长。他说:“余何游乎?余将游圣之门,仁之里。非圣不师,非仁不友,可乎?不可!不若游众人之场,闻善而迁,观过而改。”因而,他虽“不喜佛老”,但对佛老中“不出吾书”之“微言”的内容,则加以肯定和吸取。在《迂书•老释》中,司马光自问自释:“或问:老释有取乎?迂叟曰:有。或曰:何取?曰:释取其空,老取其无为自然。或曰:空则人不为善,无为则人不可治,奈何?曰:非谓其然也。空取其无利欲之心,善则死而不朽,非空矣;无为取其因任,治则一日万机,有为矣。”可见,司马光对佛氏之“空”,老氏之“无为自然”,也是在加以辨析和改造的基础上才加以肯定的。
由于《老子》行世已历千年,人们耳熟能详,故司马光在批驳政治对手时,也充分利用《老子》的理论资源,以之作为支持自己观点的论据。如,熙宁三年二月,他写信质问王安石:“光昔者从介甫游,介甫于诸书无不观,而特好孟子与老子之言。今得君得位而行其道,是宜先其所美,必不先其所不美也。……老子曰:‘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又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又曰:‘治大国,若烹小鲜。’今介甫为政,尽变更祖宗旧法,先者后之,上者下之,右者左之,成者毁之,矻矻焉穷日力,继之以夜而不得息。使上自朝廷,下及四野,内起京师,外周四海,士吏兵农工商僧道,无一人得袭故而守常者,纷纷扰扰,莫安其居,此岂老氏之志乎?”而他在谏止西征和要求罢除保甲法的奏疏中,都讲“夫兵者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明显是借用《老子》第三十一章的话。
王安石及其变法助手们纷纷注解《老子》,试图掌握对《老子》的解释权,以扫除变法的理论障碍。司马光也对《老子》作了注解,其动机何在,笔者尚不清楚。
据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司马光的《老子》注解名为《道德论述要》。司马光对《老子》不称“经”,而称“论”,反映了其儒家正统意识,即只有儒家经典才能称为经,道家之书不能称为经。其注今存于明《正统道藏》中,编者据道家立场而改题为《道德真经论》。司马光的注释非常简略,也许是他不愿花太多精力于“异端”之书吧。
司马光在《老子注》中,对“道”之体用均从儒学的角度进行诠释。他以仁义为道之体,以礼乐刑政为道之用。他释《老子》第18章“大道废,有仁义”说:“道者涵仁义以为体。”这显然是对老子之道的内涵作了儒家式改造。唐代儒家学者韩愈曾明确提出,儒家之道与老子之道不是一回事。他说:“凡吾所谓道德云者,合仁与义言之也,天下之公言也。老子之所谓道德云者,去仁与义之言也,一人之私言也。”这就是说,儒家之道以仁义为内涵,老子之道则排斥仁义。司马光与韩愈不同,他不是去批判老子之道,而是直接以儒家的仁义之道诠释老子之道。
在确定了道体之内涵后,司马光又指出:“圣人得道,必制而用之,不能无言。”所谓制而用之,就是制定礼乐刑政等道德规范和政治制度。他注解《老子》“既得其母,以知其子”说:“因道以立礼乐刑政。”可见,礼乐刑政的合理性在于它是根据道而制定的。不过,圣人虽以礼乐刑政作为治理天下的手段,但并不以礼乐刑政本身为目的,而是以契合无形之道为最高境界。他说:“礼至于无体,乐至于无声,刑至于无刑,然后见道之用。”因此,在施行礼乐刑政时,始终“不可忘本弃道”,以防止礼乐刑政走向异化。
既然司马光认为老子之道并不排斥仁义,那么如何理解老子对仁义的批评呢?如:
《老子》第18章说:“大道废,有仁义”。儒家如韩愈等人认为老子此说意在贬低仁义,因而表示不能接受。司马光并不这样看。他认为,老子并不是批评仁义本身,而是批评世人在践行仁义时产生的流弊。他指出,真正践行仁义的人,应该是“行之以诚,不形于外”。即内心真诚地奉行仁义,而不是彰显其外在形式给别人看,所以“道之行,则仁义隐”。如果只是做样子给别人看,而不是由内心自然而发,则是只有仁义之名,而无仁义之实,这种情况就是“道之废,则仁义彰”。
概言之,司马光是以一个“诚”字来化解儒道两家的对立。在他看来,如果世人对于仁义是“推至诚而行之”,则符合老子之道;如果只是追求仁义之名,而并非出自至诚之心,则徒具其表,而无其实,老子所反对的就是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后一种情况,其用意就在于使人复归于“诚”,重其实而不彰其名。(根据网络内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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