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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孟津:拆除房屋不赔偿 无助农民泪湿襟
冬日的第一场雪伴着寒冷的气候迈着轻盈的舞姿来了,有着牡丹花城之美誉的河南洛阳到处银装素裹,路上的行人更是裹紧衣服步履匆匆。然而,河南孟津县朝阳镇现年68岁老人陈长军,因为政府修路拆了他家的房子又不给赔偿,儿媳埋怨老伴吵闹,致使他顶着风雪忍着严寒徘徊路边满面愁容有家难归。他时不时地两眼噙泪仰天长叹:我的房子既合法又不违反拆迁政策,为啥就得不到别人都有而自己也应该拥有的补偿呢?
陈长军是孟津县朝阳镇周寨村三组村民,他的父亲名叫陈天杏,养育了陈长军姊妹七个,其中弟兄四人,陈长军上有一个哥哥下有两个弟弟。
上世纪六十年代,陈天杏经过政府批准带着一家老小含辛茹苦挖了七间窑洞,全家人居住于此。九十年代初的时候,老大陈九军、老二陈长军,通过审批搬出窑洞另建新宅,老三陈永军、老四陈继军仍居住在老宅中。
2018年的时候,由于老宅破旧不堪,已成名副其实的危房,老三和老四写出申请,后经村委会、镇政府同意,在老宅上筹建新房。当时因为经济能力有限,弟兄四人商议后决定,该新房建设共同出资,后来建成了三层建筑。根据利益共享的原则,陈长军分得二层房屋一套。底层归老四陈继军,最上面一层归老三陈永军。
至此可以清楚地看到,该处宅基的实际所有人当属已故老人陈天杏无疑,既非老三陈永军,也非老四陈继军,更不是老二陈长军,只不过是他们兄弟继承了父亲的房产,又共同出资翻修了新房而已。
时间到了2020年,由于修建市政府重点工程——王城大道,陈长军所在的周寨村需整体拆迁。同时,朝阳镇政府也出台了“朝阳镇王城大道扩宽工程拆迁安置方案”。
该方案第一项第三款载明: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以户为基础,对于一户多宅,只能享受一宅的安置政策;同时该方案还规定:对于合法有效宅基,证内面积实行两层(含两层)以下的砖混房,1平米置换1平米。
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对陈长军分得的属于父亲陈天杏的宅基上有兄弟共同出资修建的三层建筑中的二层房屋进行处置时,朝阳镇政府不但信口雌黄说陈长军的二层房屋是违法建筑要求拆除,而且不给一分钱的补偿。
难道陈长军拥有的这处房子违反了朝阳镇政府的拆迁安置方案了吗?
答案是否定的。首先陈长军拥有的二层房屋所处的宅基是经过政府同意合法有效的,而且又没有超出方案中二层(含二层)的规定。其次,这处宅基是父亲陈天杏的,并非是陈长军。所以,陈长军更没有违反一户多宅的原则。
“这次事件,镇政府的个别主管领导就是专门摆治陈长军的,因为他以前告过几次状,给政府脸上抹了黑!”
采访中有知情村民告诉说,这次拆迁安置,和上面有关系的,一户两宅甚至一户三宅,照样都是1平米置换1平米;还有的明明是建设在耕地里的违法建筑,也都给予了安置;挨着马路边上那么多的门面房,又有哪个符合一户一宅的政策,不也都给予安置了吗?权在人家手里,谁能咋着!!!
“镇政府不给赔偿的理由是什么呢?”
陈长军说,政府拒赔的理由一个就是说是违法建筑,第二说我是一户多宅。
就陈长军的问题,我们咨询了有关法律界人士,得到的答复是这样的:陈天杏的宅基只要不违法,那么上面只要不违反规定的建筑就是合法的。赔偿肯定得有,至于谁应该得到这些赔偿,陈天杏老人假若健在的话,那么这些赔偿理应由陈天杏获得;陈天杏老人去世了,当然毫无疑问这些赔偿就是他们弟兄四个的事情,外人无权做主。
既然这处宅基是父亲陈天杏的,那么陈长军就更谈不上一户多宅之说了。
“不信上面派人到朝阳镇政府查查档案,看我说的是否属实。如此倚仗权势蛮不讲理,还叫不叫人活了!”
说这话时,陈长军老人泪湿衣襟显得异常愤慨却又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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